&&&&我可是陪了那位大佬七年,最后却被他当成替死鬼一脚踹进死囚牢里!”
他这话一出口,还哄抢着白酒的死囚立马就消声了。
我去,大新闻啊!能跟易罗越杠的楚非骄居然陪过张晋谦?这帮死囚可不认为那个‘陪’字就是单纯的‘陪’啊!
第二十三章 流火玫瑰
楚非骄自然也知道这帮家伙看他笑话的心理,他随手将酒瓶往身后扔去,酒瓶里还有满满的酒ye,楚非骄就喝了几口就扔了。
“别别别!”
“还有酒还有酒!”
几个没喝够的死囚半途抱住了酒瓶,缩到一边喝去了。
这么劣质的白酒,楚非骄不愿意喝,随手扔了就是了,根本用不着他满口呛辣的往胃里咽。
对于S市,再也没有比生活在这里七年的楚非骄知道的更多的人了。
楚非骄没拦着百千洺去探听情报,是因为百千洺毕竟是密部的统领,又是易罗越发话,已经顶撞过易罗越一次的楚非骄不好再插手。
但是说到张晋谦,楚非骄却是知道的最多,也最详细的人。
“我十八岁到二十五岁,整整七年都跟在张晋谦身边,大概就是他养的小情人。后来,易罗越你们出了事,张晋谦暗恋赵霁阳很多年,不忍心看他进死囚牢,就把我当成替死鬼扔进去了。”
“就这样!”
易罗越倒是想起了,在死囚牢里楚非骄说过自己是替死鬼。但是赵霁阳是他的属下,现在楚非骄是他的情人,这个关系岂是一个尴尬了得。
连在一旁的百千洺都很想拿捧瓜子咔咔咳,这可以称之为年度大戏了。
不过,易罗越也就是那么一听。想想楚非骄的性格,他就不是那种能低头能任人作践的那种人。楚非骄能带着他和一百多死囚离开死囚牢,这样的能量,也代表楚非骄身后那庞然大物的恐怖。
这样被娇惯出来的小少爷会去给个黑道头子当小情儿,还一当就是七年,想也知道不太可能。
但是易罗越没想到,楚非骄说的是真的。连他自己都想不到,自己居然会在张晋谦身边呆了七年,七年,他最好的时光都浪费在了方寸之地。要不是他背后有京门楚氏,他下半辈子都要在死囚牢中度过,不,他会凄惨的死在这个清明。
楚非骄有了几分醉意,酒不醉人人自醉,他明明没喝多少酒,却有些醉了。大概是因为不想再见张晋谦吧,可是易罗越想要在东北扎根,迟早要和张晋谦对上。
“我跟张晋谦七年,对于城东我有几分了解,而城西康平区成立时间太短,就只能靠你们了。”
百千洺表示了解,就又说道:“据我了解,康平区市中心,有一家名为流火玫瑰的夜总会。说是夜总会,其实有着不下五星饭店的规格。当然,最出名的,还是流火玫瑰的女老板。那可是真正的,浴火而生的玫瑰。据说,很多高官会去流火玫瑰,就是为了那位女老板呢!”
百千洺说着说着,原本好好的情报就向着歪处滑了过去。
其实做情报的人,没几个不八卦的,就像百千洺能将法国总统对他老婆叫了几声亲爱的都知道的一清二楚,就该知道,这家伙绅士温雅的面容下,掩藏的是一颗逗比的心。
“百千洺!”易罗越不得不出声提醒他。
“好吧!”百千洺还有点意犹未尽,他接着说道:“选择流火玫瑰,一是因为整座夜总会是新建的,规格很高,咱们兄弟落脚的地方,也是修罗会的伊始,怎么样也不能太落魄;二吗,这个女老板手段不俗,她一介女流,能在康平区开上这样一家夜总会,委实值得称道,能拿下她是最好的了;这三嘛...柿子要捡软的捏,流火玫瑰的根基太浅,适合我们动手。”
“而且,我建议,今晚就动手!因为听说,S市市长的儿子,今天就在流火玫瑰。有了他,咱们在S市,就不怕官家了。”
提起S市的市长,楚非骄神色一动,笑着说:“你们尽管去抓那个李公子,那位市长大人,做不长久了。”
“好,你去通知大家,咱们今晚就动手!”
...
2010年4月5日,凌晨一点,L省S市康平区,流火玫瑰。
五层楼高的高大建筑灯火通明,闪烁的霓虹灯、劲爆的音乐、疯狂扭动身体的人群,无一不诉说着夜晚的放荡和疯狂。
易罗越带着楚非骄,还有李山河、贾不假、霍烈,其他杀部的成员步入这写满铅华的迷醉之地,零零散散的混入了大厅舞动的人群中。
流火玫瑰的一层大厅和其他的酒吧、夜总会没什么区别,一群又一群男男女女在劲爆的音乐下,像是野兽一样扭动自己的身体。而混入人群的杀部成员,更是乖张的炫动舞姿。
死囚牢中的死囚性格不一,有像蒋碧落、任惊绝那样Yin沉的,也有像贾不假、百千洺这样活跃的。在宽敞的舞台上,几个杀部的成员穿着工字背心和黑色长裤,在火爆的气氛中,完全不管东北春寒的凛冽,放肆的炫动舞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