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年大小姐嫁给临安知府沈暮,我便也跟着来到了沈府。今天是大小姐临盆的大日子,大抵也不会有人记得,今天也是我十五岁的生辰。
作者有话要说: (????)??嗨,大家好,长凝菌继续更新~这该死的古风腔,大家多多原谅啊~
☆、第三章
风铃在风雨中叮铃作响,今日虽然春寒,却是个大好的日子。
大人沈暮有了第一个孩子,虽然是位千金,可总算是膝下有女了,大人甚是高兴,今日便打赏了全府上下。
我伺候大小姐更换了shi衣,终是有机会仔细看清楚小小姐的模样。
小小姐的脸皱皱的,比我想得要难看些。
看见我那样好奇的样子,大小姐虚弱地一笑,“每个小娃才出生都不好看,长大了,就会水灵起来了,浣溪,你也一样。”
我蓦地觉得脸蛋有点滚烫,每次大小姐夸我,我都觉得有些不好意思。
“浣溪,你来。”大小姐向我招了招手。
我点头走近那个小娃,却瞧见那小娃咧嘴眯眼对我笑了笑。
我有点惶恐,更多的却是惊喜。
大小姐宠溺地看着怀中的小人儿,柔声道:“浣溪,若有天我不在了,你要帮我照顾好她。”
我有些诧异,摇了摇头。
大小姐虚弱地看着我,“自个儿的身子自个儿知道,我怕是活不了多久了……”
我再摇了摇头。
大小姐沉声道:“浣溪,记得我交待你的话,在沈家我能相信的只有你了。”
这一次,我只有重重点头。
这世上有些花朵开得很鲜艳,这些花朵往往也会在世人不经意间便突然枯萎。
我以为大小姐只是说胡话,却不想只过了半年,她就这样离开了。
那一日,小小姐哭得很厉害,沈大人把自己关在大小姐灵前足足一天。等他从灵堂中走出来,他从我怀中抱过了小小姐,哑声道:“以后你就叫萦笙,梦萦的萦,笙娘的笙。”
萦笙,这就是小小姐后来的名字。
也是我,这一世都忘不了的名字。
“浣溪,以后你就是萦笙的贴身丫鬟了,好生照顾小姐。”
沈大人把小小姐交到我怀中,我除了重重点头外,不知道还能做什么?
我答应过大小姐,会好好照顾小小姐,其实就算大人不说,我也会做的。
突然,萦笙似是不哭了,我低下头去,发现她小小的手指紧紧握着我的小指,是那样紧。
我说不出任何话,我能做的只有对着她含泪点头一笑,似是承诺。
从今往后,我会好好照顾你,萦笙。
三年后,沈大人还是娶了新夫人进门,那新夫人倒比大小姐有福气,接连生了一儿一女,身子也依旧康健。
而这时的萦笙,已经是个五岁多的小姑娘了。
“浣溪,我想吃桂花糕。”她在书房歪着脑袋看着我,nai声nai气地说道。
我将她手中的笔扶正。
“可是……可是我的手……已经很酸了……”萦笙委屈巴巴地看着我,眼圈忽然红了起来。
她是大人最钟爱的千金,不单单是因为已故的大小姐,还因为她那双眼睛,像极了当年的大小姐。
萦笙笑着看你,你会由心地觉得心暖,她哭着看着你,你会觉得莫名地心酸。
她是个戳心的孩子,也是个懂事的孩子。
我虽然说不了话,可我只要一个眼神,或者一个动作,她就能懂我的意思。
看见我没有妥协的意思,她只有瘪着小嘴,继续低头写字。
我轻轻一笑,转身走出了房间。
我本以为我每次离开书房,萦笙就会偷个懒什么的,可是每次我悄悄从门隙中看向她,她总是认认真真地写着功课。
大小姐,您看见这样的小小姐,应该会觉得欣慰吧?
过了一会儿,我便从厨房端了桂花糕来。
老远萦笙就闻见了桂花糕的清香味儿,她激动地搁下了毛笔,却在看见我严肃表情的瞬间,又乖乖地拿起毛笔来。
“浣溪,你好凶。”她低着小脑袋嘟囔了一句。
作为一个陪嫁丫鬟,我确实不该做这些,毕竟这个小姑娘才是我的主子。
只是,我永远都记得大小姐当年叫我识字时候说的话。
她说——
“欢喜,我给你个新名字,叫做浣溪。”
“……”
“读书是苦,可若吃下这些苦,以后能看透更多世事,也是值得的。”
要看透什么,我不明白,当年的我不过是个小丫头,每天所想不过是馒头稀饭,却不想在多年之后,我竟成了小小姐的启蒙夫子。
或许,这就是种善因,得善果。
也算是我对大小姐恩情的报答吧。
我将桂花糕放在了书案上,看着萦笙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