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不是最绝望的,当房门大破的时候,他看见了姜鹤眼中的惊愕、悲愤、自我厌弃与血红。
十数载的养育之恩,他姜瑛却是个狼心狗肺忘恩负义之辈,要搅得人家父子相残斗得你死我活吗?
他闭上了眼,纤长的双腿自发缠上了身上的疯子的腰,渐渐地箍紧,下身紧紧相联,手臂主动绕上去,放开紧咬的牙关,□□求欢声一泻而出。
自愿的总比被强迫的结局要好,他害怕,害怕自己的大哥会心性泯灭,亲手要了斩杀其父,犯下天诛地灭永世不可超生的罪孽,往后沉入世人谴责的深潭,陷入自我厌弃的沼泽不可自拔。
脏,真脏!
看罢这等丑陋之态,这样,他就会心如死灰了吧。
日后,他依旧还是姜府的大少爷,还是他的大哥。
这等的腌臜事情与他再也五关。
入秋了,天气渐凉,姜瑛披了一件外衫立在荷花池前,塘里的荷花荷叶早已枯萎,一片残色。
都过去三年了,还有人记得当初吗?
秋风入喉,姜瑛止不住大咳起来,帕子上染上一层颜色寡淡的血,是大限将至的征兆。
然而他对着帕子释然地笑了笑,如今,死也可以瞑目了。
他亲眼见着姜鹤自我放逐、自我堕落了三年,而今,总算守得云开见月明,那以前的情种,做了三年的花间浪子,如今总算是可以幸福了。
那女子,叫出云,细眉杏目,生得好,命更好。
大哥,下辈子,你不许再娶别人了。
转身回房,清癯的背影甚萧索,远处阁楼上有人一直目送他回去。
数月后,姜府二少爷病重,举城皆摆手道无力回天。
当夜,姜府之中窜起了冲天火焰,惊醒了一众家丁,着火处不是别处,却是姜二少爷的院子。
院子偏僻,待众人皆手忙脚乱惶惶赶去时,烈火大起,浓烟阵阵,而里间禁闭,院门紧锁,手忙脚乱抢救一番,到底是火势如龙甚是逼人,待至天色微明,徒眼只见一片残垣灰烬。
只余两具焦尸,紧紧相拥,分也分不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姜家老爷见此情景,老泪纵横,当场晕厥过去,不省人事。
那其中一具焦尸正是病入膏肓的姜府二少爷,而另一具已烧得面目全非,鼻子不是鼻子,眼不是眼,但其手指上有一枚玉扳指,经出云辨认,正是大少爷之物。
一夜之间痛丧二子,姜老爷醒转过来时,老眼昏浊,遭受刺激太大,一夜头发竟乎全白,喃喃道:“吾儿,吾儿……”
白发人送黑发人,老年丧子,三大悲事之一。
因两具焦尸无法分离,姜府老爷便特地重金请棺材铺老板做了一口合棺,将两个儿子葬在了一起。
石碑上刻有【姜氏长子姜鹤/姜氏次子姜瑛】之墓,墓旁刻有一排小字,尽云此兄弟二人如何恭敬友爱,有情有义,生同生,死同死,兄弟之情,可表于天地,感人肺腑。
生不能同枕,娶卿为妻,死后能同xue而葬,得此殊荣,再无所求。
☆、戏莺
书上记载,花虫鸟兽之中,莺甚痴心不改。所失钟情后,从此春花风秋霜,只为一人候。
说不上是褒是贬,世人总喜欢将自己的一些臆想强加在一些所谓的存在之上,是谓意象。
当真是可笑!
之所以能说出这样一番话,也不是全无由头。这几百年间,物转星移,沧海桑田,我流转于世间红尘,换了一副又一副的皮囊,到最后,连自己最初的名字也不曾记得,自以为见惯风月情浓逢场作戏,一夜笙歌过后,烟火渐凉,谁还记得昨夜醉后的痴话。
如你所料,我是妖,本身是一只夜莺,这恐怕也是唯一不会随着时间流逝而变化的印记。
幻化成凡人总有个不好的弊端,凡人有生老病死之痛,一世太过匆匆,也因于此,每过二十年,我总得假死一次,后再重新以另一个身份沉溺其间。
都说了,我是一只夜莺,得了一副好嗓子,走的也是优伶的行当。我又不是人,管他什么偏见。这世上的人本就奇怪的很,明明一掷千金只为戏子一笑,却又偏偏瞧不上这些不上道的下九流,岂不是自相矛盾
“笙yin,小祖宗啊,可算是找到了,来来,赶紧装扮一番,咱妙音楼的贵人到了。”
说话的是楼里的老妈妈,平素惯会算计逢迎,眼光老道毒辣,最是一只老狐狸,谄媚样,刻薄脸,瞬间转幻毫无压力。我瞧着,她倒是应该去演个变脸的把戏,准保赚他个钵盆瓢满。
贵客
来妙音楼的哪一个不是恩客也不见她如此大费周章,非得死乞白赖求了我去应承
那老婆子也说不出那人的身份来历,只道华服贵饰,非富即贵。
起妆描眉,束发留缨,挑了件樱草色的织锦深衣,不显寡淡即可。
妙音楼里流光溢彩,脂粉气甚浓烈,新来的琴师是个人才,一曲已尽余音缭绕,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