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总,可是思前想后自己和他也不过就见过一次,入职欢迎会上他甩了狠话就头也不回的走了,哪有什么空闲让自己得罪他?
江随吐出嘴里烟圈道:“反正也用了,过期了也不等于没效果了,我前阵感冒吃的感冒药也过期,还是好了你看。你拿着换药,别浪费。”
陆清河看他说的一脸认真,拒绝的话实在说不出口。可是,一想到自己头顶抹了过期药,他就联想到了各种并发症后遗症,要拿这个药走,实在很艰难。
“你想等我请你吃早点?”江随随手抄起茶几上的文件夹边翻边道。
陆清河立马摆手道:“不用了,江总再见。”说完便朝门口电梯的方向走去。
他才不要再见,这个江总脾气性格古怪的很,要是自己不小心哪里得罪他了,他相信他一定会让自己死的很难看。在死之前还会在公司给他穿小鞋,让他生不如死。陆清河越想越觉得渗人,匆匆上电梯下了六楼办公室。
刚走到办公室门口,又一个疑问来了,江随怎么会有自己的稿子?那不是交给主编的吗?怎么会在他那里?
难道自己真的在入职欢迎会上得罪他了?
陆清河再次把入职欢迎会上自己的每个举动都回忆了一遍,最终只想到了一个可能得罪他的地方。
那就是欢迎会开始前,那时候所有新人都和他毕恭毕敬的打了招呼,而自己那时候……正在各个办公桌前粘气球和彩带,因为是开场前二十分钟才拿过来的,主编又把这个任务交给他,又要打气球又要粘气球和彩带,他那时候忙的像热锅上的蚂蚁,哪里有闲工夫过去和江随打招呼……
难道真的是因为自己没有和他打招呼,所以他记住我了?
陆清河开始为自己的职业前景担忧了,现在在他心里江随的形象不但十分性格多变,还十分小心记仇!
抛开得罪江随这件事,陆清河又开始愁自己身上血迹斑斑的衬衫了。
现在是7:30,9点上班的话,自己还是有时间回家换个衣服的。他走到座位前拿外套,却看到桌上手机的提示灯亮个不停。
点亮手机,是池律的未接来电,7点钟的时候,一共两通,他几乎忘了,昨天,是他的婚礼。
“该死,怎么就那么不顺呢。”陆清河看着手机喃喃道。
收拾起眼镜,几滴泪水突然从眼角滑落滴到了血迹斑斑的白衬衫上……
他可能发觉了,也可能没有,谁知道呢,因为他实在太累了,不管是身体还是心。
回家冲了个澡后陆清河觉得自己舒服多了,除了不能洗头让他这个有轻微洁癖的人不能忍受以外,其他看起来似乎没有那么糟糕。
还有半个小时到9点,他抓紧时间回了公司,开始着手明天要交的报道素材,想起和江随的对话,他决定从新编辑自己第一篇被pass掉的稿子。
于是,他果断把自己赶了半个通宵的稿子删掉了。
风云杂志,是杂志界的后起之秀,当年进军杂志界不过两年,便一直占据销量排行的前三。风云公司也慢慢扩大,实力和财力都在与日俱增。陆清河没想到,自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投的简历居然通过了,撇开其他因素不说,他还是十分珍惜这个工作机会的。
想到这里,他的干劲也就越大,多亏江随提的醒,他很顺利的完成了一大半。
“清河,你还在呀?!你不会奋斗了一个通宵吧?”一个甜甜的女声传过来。
陆清河抬起头,说话的是和自己同期的校友,罗曼缇,她是个是非常开朗活泼的人,活泼到有点话多。
在学校的时候池律和她有些交情,当时池律是学校篮球社的主力,因为长的阳光帅气,打球又好,很受女生喜欢。后来社团组了一只拉拉队,她就是队长,陆清河和池律走的近,不知不觉就和她有了些许来往。
陆清河对她比较冷淡,一来是他很烦池律身边总有女生围绕,二来是他自身话不多,更讨厌有人在身旁叽叽喳喳,三来……昨天那场婚礼,女主角是她的闺蜜。
关于他们是怎么搞在一起的,中间是不是有罗曼缇当红娘这个问题,陆清河一点也不想知道,现在更升级为抗拒。
这样的抗拒导致了他对罗曼缇的冷淡,可是罗曼缇似乎从来不介意,依旧十分熟络的清河清河的叫他。
“差不多。”陆清河不冷不热的回答后继续埋头打字,努力不让她的存在让自己联想到那两个字。
罗曼缇本想问问昨天陆清河为什么不去婚礼,却看到了陆清河头顶包扎的纱布,她讶异道:“清河你头怎么啦?”
陆清河随口道:“捡东西撞的。”
谁知罗曼缇突然扑哧笑出来道:“捡什么?捡肥皂吗?哈哈哈哈……”
陆清河懒得回答,继续打字。
罗曼缇自顾自的笑了一阵,接着道:“你昨天怎么没去池律的婚礼啊?你不是和他最好吗?你不知道,昨天玩儿的超级嗨的!”
果然,这世上存在着一个叫墨菲的定